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年内落地
养老待遇提升再迎利好,公募基金等产品或纳入投资范围
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已经进入推动政策落地阶段,2019年5月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有望如期启动,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将真正实现落地。这对于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都将是重大利好。
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1月12日从《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成果发布会暨第三支柱养老金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获悉的内容。
当天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学会2018年度重点课题显示,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三支柱(三层次)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第二支柱包含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保险金制度,目前已经开始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指出,第三支柱养老金通常采用个人自愿参加、基金完全积累并通过市场化投资保值增值。不仅能提高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也能促进资本市场完善和发展。
早在2018年2月6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2018年4月,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红表示,税收递延试点成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契机。虽然目前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已经进入推动政策落地的阶段,但是关于第三支柱的关键问题,比如覆盖范围、财税政策、平台建设、产品供给和运营监管等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我国应当从促进养老保障可持续的战略高度推进第三支柱的建立与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和出台有关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课题组建议,为保证2019年5月第三支柱按时顺利出台,中央应高度重视制度顶层设计。第三支柱推出后,应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展情况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逐步完善。
“2019年5月1日,我们期待试点转常规如期启动,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账户制也将是必然选择。”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说。(记者 班娟娟 汪子旭)
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有望在2020年正式落地。近期,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门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作出部署。
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有望取得新突破。密集政策红利下,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养老金融发展成重头戏。面对万亿级个人养老金市场,包括外资在内的多路资金正争相入局。
人社部11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这意味着,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落地,居民养老待遇提升将真正获得三重保障。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建设已具有相当紧迫性。中欧基金董事长窦玉明列举了几大压力,比如新生儿数量骤减,由高峰时期的3000万降至目前的1700万,代际供养压力变大;其次是未富先老,我国民众的养老金储备量较少;另外,国人的寿命逐渐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