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建、苏州工业园区等试点地区的情况显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的市场效果远不如预期。截至2018年底,税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7160万元,承保件数接近4万件。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众多保险机构和业内专家处了解到,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是:试点区域窄、时间短;税收优惠力度不足;申请流程繁琐等问题,使得推广和用户体验大打折扣。
业内人士指出,未来要通过明确发展定位、调整养老金体系结构、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供给效率、扩大试点范围以及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进一步完善税延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框架。
试点效果“不温不火”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试点近一年来,保险公司对于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广总体上比较积极。但从已开展此项业务的普通纳税人获得的信息来看,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推广效果并不太理想。
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三地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个人投保,投保人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
从三个试点省市来看,上海推广和发展状况较好。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上海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累计承保保单22852件,实现保费收入3400余万元,全国占比74.1%。参保人主要集中在月收入大概1.7万元至3.7万元的人群。
福建地区人均收入相对较低,开展情况一般。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6月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福建省共有16家商业保险公司取得销售资质,53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通过银保监会备案。各保险公司累计承保1.19万件,收取保险费1943万元。
苏州地区由于仅在工业园区试点,截至2018年年底,未有实质性的进展,仅有数份保单。
从保险机构来看,目前,银保监会已批准23家保险公司可开展此业务,但截至2018年底,实际经营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共计16家,涉及保费收入7160万元,出单件数接近4万件。
从具体公司来看,总部位于上海的太保寿险业务量最大,出单1.7万件,实现保费收入3580万元,市场份额50%;平安养老与中国人寿分别出单1.07万件和5800件,实现保费收入分别为1150万元和790万元,市场份额分别为16.09%、11.06%。除3家头部险企之外,其余13家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640万元,平均每家公司百万余元,市场份额合计不超过23%。
税收优惠政策有待优化
“试点情况不及预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一是税前扣除额较低。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财税发文,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来确定。二是领取阶段的费率太高。根据规定,个人达到规定条件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税率缴纳个税,即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为7.5%。高税率也让税延参与的人群变少。三是申请税延养老保险操作流程较为复杂,参保程序繁琐。
一位险企人士补充道:“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税起征点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又增加了抵扣项目,等于说税延养老险政策的红利很快就下降了,对产品吸引力绝对是‘利空’。经测算,真正有购买潜力人群,原来可能大概8000万人,现在可能不足2000万人。”
分析人士指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可以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如不解决税收优惠政策、供给效率等问题,5月份全国推广的步伐可能会放缓。
税延养老保险对促进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发展,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具有深远意义。多位险企人士呼吁,应尽快发展税延养老保险,解决相关问题。
据朱俊生估算,目前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截至2017年底,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积累的资产约为1.1万亿元,仅占GDP的1.33%。相比之下,2015年美国个人退休账户积累的资产为7.32万亿美元,占GDP的42.1%。
朱俊生指出,税延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很大。2016年,我国储蓄率(总储蓄占GDP的比例)为46.5%,远高于世界24.5%的平均水平,也高于世界各个地区以及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平均值。因此,要通过明确发展定位、调整养老金体系结构、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供给效率、扩大试点范围以及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进一步完善税延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框架。
呼吁将领取阶段税率降为3%
相关机构预测,假设税延养老保险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每月缴费额度1000元、参与度50%、缴纳个税人口为1.27亿人来进行测算,每年有望带来7620亿元的保费收入,有力促进险企个险业务收入和新业务价值持续稳定增长。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甘为民预计,未来20年“第三支柱”保费将达万亿元,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或约七八千亿元,未来30年渗透率或达30%。未来20年,第三支柱替代率有可能达8%-10%。
多位保险业人士表示,今年税延养老险依然是保险公司一项重点工作,但也期待在目前基础上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认为,未来税延养老保险发展需要弄清九个问题。一是定位问题。不能仅仅把个税递延型养老安排制度看作是商业养老保险的新领域。所谓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是应该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性的养老金相互关联。二是在账户制安排上,目前的规定是参保人允许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到第三支柱个人账户,建议未来参保人账户可对金融产品开放,允许各类金融产品组合进入,发展综合型养老投资模式。三是适应范围问题。目前税延险覆盖群体缺乏定位。未来在全国推广后,参保对象不仅是纳税人群,还有非纳税人群的稳定收入者。这样,才能更适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四是供还规则。现阶段的两项扣除标准还有完善的空间。五是税收激励政策。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将目前的6%或1000元的最高抵扣限额提高到10%或5000元;同时将目前领取阶段7.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为3%。六是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未来的趋势可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信息,由商业机构按照市场运作规则,建立资金的账户制度和交换。七是投资问题。需要完善的是机构资质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并对投资范围规则制定。八是权益实现问题。应该对领取阶段和个人意愿进行适当调整。九是推进步伐。每一个地区试点要有一个推进的安排、力度和节奏,3-5年时间比较符合常规。
要打破当前税延养老保险面临的“温吞水”局面,朱俊生建议,调整养老金体系结构,释放商业保险发展的空间。
首先,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协调合作。一方面,有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缴费负担,为税延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空间。另一方面,探索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适时引入“协议退出”机制,利用置换出来的缴费资源,为税延养老保险发展提供空间。即在总的养老金缴费率不变或略有下降的情况下,缩小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增加税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其次,打通二、三支柱养老金储蓄账户。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延型养老保险打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投资管理、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以及监管等方面的衔接。
再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需求。有必要考虑建立双重税收优惠模式,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同时,要适时提高缴费的免税额度,以增强税收递延政策激励的力度。
最后,适时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商业养老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程竹)
去年5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三地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业务,这是国内用税收工具探索养老第三支柱的起步。而今,一年试点期即将结束。今年5月1日以后,基金等更多金融业将有望参与进来,一样享受税延政策。
税延养老险经营名单再获扩围。银保监会4月1日公布了第五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
日前,工银安盛人寿正式发布了个人税延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十九大代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员工朱捷和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亦斌,分别成为了工银安盛人寿税延养老保险在上海和苏州的首单个人投保和企业组织员工投保客户。
作为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重磅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落地已近半年,获准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增至19家,其中,前两批获得资格的16家险企都已经推出了相应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资料显示,目前市场上共有54款产品面世。
根据银保监会的批复,到目前为止,共有三批19家保险公司获得税延养老险经营资格,其中,前两批获得资格的16家险企都已经推出了相应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市场上共有54款产品面世。
从各险企的销售渠道来看,除了常见的与单位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外,平安养老险还联合陆金所和京东金融,将其税延型养老险产品推上互联网平台,将销售渠道从B端拓展至C端,以拓展客户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