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风控管理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剧烈的市场变化,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本次修订后的业务规则自4月24日起正式实施。
《风控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集中在四大方面。一是明确白银期货合约与上期所其他上市品种合约,同方向连续单边市后,D2、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保持一致。
二是明确当某一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后,除该合约D3、D4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的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直接进入交割的之外,交易所可以对该期货合约采取继续交易或者暂停交易一天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是明确当某一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连续多个单边市的,上期所为了控制极端市场风险,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后且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减仓措施。为了表述的需要,引入“强制减仓基准日”的概念,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明确自身权利义务的变化。强制减仓基准日为最近一次出现单边市并应用强制减仓紧急措施的交易日。
四是顺应风险控制的需要,对《风控管理办法》第三章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的情形,根据交易规则第八章的规定,补充了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对于连续三个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情况下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同样情况下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保持一致。基础制度供给的一致性,可以给予市场参与者稳定的预期,促进跨市场间交易活跃,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和效果。同时,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也赋予上期所较为灵活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对市场风险。
五矿经易期货副总经理何瑾认为,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增加了“D4交易日扩板继续交易”的风控措施,并在扩板、强制减仓两项风控措施之间增加了“异常情况”的缓冲带。在面临市场异动或者系统性风险时,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为市场各类型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市场整体风险的化解保留了充分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