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定义,机动车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们在道路上行驶或者运输物品以及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摩托车由发动机驱动,排量大于50cc(含50cc)的燃油发动机驱动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每个人或者管理人,理应按照规定购买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案例分享:住郊区农村的李大爷,偶有到县城购置农物的出行需求。因年岁渐长,李大爷发现腿脚越来越使不上力,尤其是在常年使用的“二八”大杠载满农物后更加力不从心。李大爷决定购置燃油摩托车一辆,方便日常出行。当周围村民看到李大爷购置的摩托车后,家常聊天中提醒要购买保险再上路,李大爷对此将信将疑。联想到在县城交通路口交警拦截摩托车检查场景,李大爷心中一阵胆寒,于是李大爷来到某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咨询摩托车保险事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规定摩托车需购买交强险才能合法上路,摩托车购买保险后才能在意外发生时对三者提供必要赔偿保障。
听完工作人员专业的介绍,李大爷毫不犹豫完成摩托车交强险购买事宜,心安驾车回家。
近日,汝南县东官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东官庄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市、县、镇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执法,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助力构建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社旗县公安局聚力打好“百日行动”收官冲刺战,紧盯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系列盗抢骗案件,不足二十四小时抓获连续盗窃犯罪团伙,用实际行动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五星”支部“平安法治星”创建工作,固始县郭陆滩镇聚焦党建引领、发力协同共治,立足网格服务、志愿帮扶、平安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用有“深度”、有“温度”、有“厚度”的治理模式,释放基层治理“新效能”,点亮平安法治“星”。
“白天能见到警察,晚上能看到警灯,这便是看得见的安全感。”全国公安机关如火如荼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大江南北,城市乡村,民警们用辛勤汗水换来了一家家商铺安心经营、一条条街巷更加安全温馨、一起起矛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范县、法治范县建设,自今年9月份以来,范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紧紧围绕法治宣传、和谐治理、志愿服务、道德新风和文明创建“五进万家”活动,及平安建设“双提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干警积极参与该项工作。9月23日,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60名干警深入全县14个乡、镇、办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近日,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宿鸭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平安夜巡暨法治宣传活动。
9月22日下午,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方亚娜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平安建设基层联系点宿鸭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平安建设调研活动。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
9月23日,新蔡县古吕街道积极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为弘扬金融正能量,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按照安阳银保监分局工作部署及行业协会具体安排,平安产险安阳中支于9月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