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售假亟须尽快整治 监督部门须及时监督
近日,有媒体通过暗访再度曝光了一起售假事件,供应商祎鹏恒业通过聚美优品等多个电商平台销售假冒服装和手表,而电商平台却对异常投诉置若罔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不得制假售假等。此外,我国《价格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也就是说,不管是物价还是工商等部门,对电商“先涨后降”、“假货”等价格欺诈和质量作假行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积极主动监管之责。
遗憾的是,一些电商的不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并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后,有关部门才不得不事后表态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并表态将对电商经营进行监管,可众所周知的结果是,诸如电商售假、先涨后降等不法经营行为,近来不是明显下降和收敛,而是有不断恶化之势。由此,相关方面行政监管之虚甚或行政不作为,可见一斑。面对今天似乎见惯不怪的电商经营乱象及巨大的交易规模,不得不让人们对电商的未来充满忧虑。
也许有人会说,电商属于新生事物,需要各方面对其进行扶持,对其中出现的瑕疵予以必要的宽容。这固然没错,但问题是,像此次爆出的祎鹏恒业等通过聚美优品、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销售假冒服装和手表等,折射的绝非是一个小瑕疵,而是已经严重影响到电商声誉和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
业内人士直言,目前网络销售的化妆品和许多名牌皮包,80%是假货。今年三八节掀起的电商促销“盛宴”,比以往规模都大,但消费者抢购的热度却显然降低了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者被电商售假等一再忽悠怕了,这是一危险的预警信号。我们不需要带“毒”的电商企业,更不能让电商再带“毒”做大。现在,是该下决心全面尽快整治电商企业不法行为的时候了。
作为目前国内高速成长的商业企业,电商的健康发展,无论对谁来说都是利好多多。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对电商的违法行为应该“零容忍”,这是对电商的健康发展、长远发展负责,是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作为监管部门,有责任及时监督电商健康发展。否则,当消费者真的全都“遗弃”电商时才想起来治理,那成本就太高、损失就太大了。
(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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