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3省市上调最低工资 上海工资标准最高

2013-09-03 08: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导读:上海以1620元/月领跑全国,广东以1550元/月(一类地区)排在其后,最低的贵州则为1030元/月。而小时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

    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根据人社部的数据,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0.2%。

  随着9月1日起湖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来全国已经有23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以1620元/月的标准领跑全国。从广东省内看,单独调整的深圳市3月1日将标准提高到了1600元/月领跑全省,全省其他地市则从5月1日起统一上调了最低工资,最高的广州为1550元/月。

  北京新疆小时工资标准最高

  随着9月1日起湖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此今年全国已有上海、广东、天津、浙江、北京、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广西、甘肃、陕西、贵州、新疆、江苏、四川、辽宁、宁夏、吉林、云南、安徽、福建、湖北这23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上海以1620元/月领跑全国,广东以1550元/月(一类地区)排在其后,最低的贵州则为1030元/月。而小时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

  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2012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20 0 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这一幅度近年来有所增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0 .2%。

  广东最高1600元/月,最低1010元/月

  3月1日起,深圳市率先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500元/月上调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 .5元/小时。目前,这一标准高于北京和广州,低于上海。

  5月1日,广东省其他地市统一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 .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 .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 .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 .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1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广东上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2011年3月1日,当时一类地区标准调高至每月1300元,二类地区每月1100元。

    (刘倩)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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