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租房管理征意见 骗租、转让最高拟罚3万元
河南今年全面取消经适房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成了保障房主流。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拟对骗租、转让、闲置公租房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该标准规定,如申请者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如骗租者已住入公租房里,要责令其退回,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如违规转租、改变公租房用途,擅自装修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承租人,要退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还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产中介参与公租房转租、出售业务,也要给予严厉处罚:经纪人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经纪机构则会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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