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河南有望实施单独二胎 每年将多生5万~8万人

2013-11-18 08:4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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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现行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另外,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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