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国六条”出炉 落实须打破各自为政

2014-07-22 09: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600亿元充电设施市场加速启动,但政策落实须打破“各自为政”

  陷于充电难、购车贵、地方保护、企业盈利模式不明等多重难题中的新能源车,因“国六条”扶持新政的出炉而再迎春天。

  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并针对上述难题开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等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等六条良方。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战略首次全国性部署,《意见》政策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对于整个新能源车上下游产业都有着极大利好,尤其是充电设施建设将有望率先迎来高峰期,600亿元市场加速全面启动。而下一步关键就是各部门打破“各自为政”的现状,加速落实。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力争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数据显示,到2013年,全国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比过去4年的总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国生产新能源汽车超过2万辆,但“与《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有些地方对发展新能源汽车心存疑虑、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企业盈利模式尚未形成、扶持政策有待完善、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产品性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介绍说。

  北京汽车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汽车经济研究室主任张力也表示,过去关于新能源车的发展规划均是各地区各自为政,尤其是充电设施建设一直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的部署,成为制约新能源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此,《意见》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等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等六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

  目前,新能源汽车正从以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主逐渐向公共服务和个人使用并重扩展,解决核心“痛点”充电难问题成为重中之重。《意见》有7条措施专门针对充电问题,制定了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充电标准和服务到用地和用电价格等全面立体的政策体系,并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供应相关用地,允许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

  而且,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意见》要求,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今年国网放开了充电设施建设市场,但在用地、用电等多项政策要求未知的情况下,其他企业都不敢进入这一市场,都在观望,现在政策明确了,大家心里也有点底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此外,针对地方在新能源车准入设门槛的问题《意见》明确,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

  “《意见》的出台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战略进行了全国性的部署,关于充电设施建设的部分非常切合实际,对企业推进新能源车开发和市场化是极大的利好。”张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在这一利好下,充电设施建设将有望率先爆发。根据《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5年底,我国计划在20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建成一整套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预计总投资在600亿元以上,其中充电设备的投资将达到百亿规模。

  海通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在充电桩、充电站建设方面,国网占据主导权,看好国网系公司国电南瑞、许继电气在该领域的业务优势。据了解,国家电网计划今年在京港澳高速、京沪高速和青银高速沿线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且时间表大幅提前。上半年,国家电网组织了2次充电桩的招标工作,预计下半年还有1-3次招标,招标总金额在40亿元左右。

  “下一步就要看政府和企业如何共同来落实相关工作。”张力认为,《意见》涉及的工作非常复杂,将会有很多政府部门被牵扯进来,此时需要对各部门有明确分工,同时由一个主管监督部门来牵头,如果维持现在这种各地区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形,工作开展的难度就会增大。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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