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年起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负400多亿元/年

2014-11-17 08:19    来源:东方今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

  【价格改革】

  稳步放开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

  会议确定,要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要抓紧制订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政府降费】

  每年为企业和个人减负400多亿元

  会议强调,要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实施普遍性降费。

  会议决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减免涉及小微企业、养老、医疗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的收费和基金。

  自2015年1月1日起,一是取消或暂停征收依法合规设立、但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二是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明年1月1日至2017年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三是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是对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复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7项收费。继续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复转军人自主择业创业,免收管理、登记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施上述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 据新华社

  热点回应

  我国将清理水电附加费

  公民可拒缴

  新华社13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包括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值得关注的是,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实施普遍性降费。据新华社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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