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出炉:报废年限由8年改为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
7月28日,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
2015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在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曾进行了长达一年的修改。而此次发布会公布了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此前征求意见过程中引起最大争议的就是关于网约车的报废年限问题。修改后的《暂行办法》对去年征求意见稿中的车辆报废年限进行了修改,将8年的报废年限改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新规出台,对于新规对乘客、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企业来说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有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首先新规目的是规范网约车,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