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近年来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效,但部分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仍然不足,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技术安全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力度,提升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层级,《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等已列入人民银行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在延续原有金融信息保护专章的基础上,从信息收集、披露和告知、使用、管理、存储和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自2013年以来,央行每年均开展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相关机构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央行还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通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等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对金融机构超范围收集、非法存储、超范围使用或者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等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消费者金融信息一般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这些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自身以及家人、亲友的财产遭受损失。央行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个人金融信息,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自己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是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是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维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减税效应不断释放,广大纳税人极大地提升了获得感和满意度。但与居民住房关系密切的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的契税,却没有相应的减免,居民获得感还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
根据《河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银保监办便函【2020】402号)文件精神,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发布多项政策,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经济恢复发展。截至目前,系列金融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作为因农而生、因农而兴的开封宋都农商银行,将主题教育融入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普惠金融等中心工作,紧跟地方政府普惠金融步伐,为促进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持续有力的金融支撑。
根据论坛上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留学报告》显示,尽管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出国留学人员赴境外就读受阻,但根据调研情况,今年9月教育部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大学和中外合作项目临时性扩招持有境外大学offer的中国籍学生,其政策类似“境内留学”,为就读国际学校的中国学生留学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11月13日,沈丘农商银行走进县中心学校开展“金融与诚信”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
11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建安区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成立一周年座谈会。
11月10日,许昌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伟调研建安区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新址建设情况。
为加强全员合规意识,邮储银行鹤壁市分行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邮政金融案件警示教育及“风险隐患大排查、关键控制点大讨论”活动。
8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对陕西农业农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支持我省“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