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 含山“新12条”助民营经济发展
从今年开始,含山县财政将连续5年,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民营经济,重点用于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担保补贴、自主创新、品牌创建以及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充实等,这是含山县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创新举措之一。
近日,含山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引导、聚力支持,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改创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强政策引导支持等12个方面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也就是“新12条”。
此次出台的“新12条”简洁、管用,与含山的实际紧密结合,便于理解、宣传、掌握、操作,条条都是“真金白银”。如该县明确规定:年纳税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县财政分别按年纳税额的1%标准予以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当年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民营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民营企业,县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对列入县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计划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不含土地出让金),竣工投产后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以原企业最后3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平均数为基数,新增上述两税同级财政所得部分,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三年减半奖励,等等。
含山县县长卞建秋认为,民营经济是发展势头好、投资欲望强、发展潜力大的经济版块,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要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该县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先后帮助啤酒、瓷器等地产品企业在南京、合肥等大中城市和巢湖等周边城市举办美食广场、直销点,运用电子商务为小微企业开拓新市场。该县还整合设立1000万元奖补资金,加快环峰油脂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林头铸造产业孵化园起步区建设,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园区建设。
为了让“新12条”落到实处,含山县认真开展问责问效,要求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保障企业除了依法缴纳税费和依法接受监督外,不再承担其他社会负担。县委、县政府每年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发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的部门和镇、园区进行问责,对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服务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通讯员 田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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