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茅台收到物价部门4.49亿罚单 股价双收涨

2013-02-25 10:34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此前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的“五粮液茅台遭发改委重罚”一事终于得到官方确认。昨日四川省发改委、贵州物价局分别刊发公告称,由于五粮液和茅台违反了《反垄断法》,分别对茅台酒、五粮液开出2.47亿元和2.02亿元的罚单。相关公告与此前媒体报道的情况一致。

  贵州茅台和五粮液昨日晚间分别在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披露各自被物价部门处罚的情况。五粮液还表示接受处罚积极整改。

  两酒企共罚款4.49亿元

  四川省发改委称,五粮液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强势地位,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区域监督、考核奖惩、终端控制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达成并实施了白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四川省发改委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处公司上一年度涉案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2.02亿元。

  贵州物价局则表示,2012年以来,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低价销售茅台酒的行为给予处罚,达成并实施了茅台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鉴于以上事实,对该公司依法处以2.47亿元的罚款。

  罚款选择了最低额度

  根据处罚文件,两家公司的罚款分别是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反垄断法》表明,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其处罚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两个地方执法部门都选择了最低处罚额度。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称,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昨日有不具名的反垄断专家表示,向国企开炮,说明执法部门执法上还是有力度的,在反垄断上,对国企、央企、私企应该是同一个尺度。而关于处罚力度,这位专家认为,可能是因为茅台、五粮液两家企业的认错态度比较好,在1月份已经公开披露此次查处的情况,并且态度良好,服从判决,并且表示要彻底改正违法行为。

  茅台未进一步表态

  五粮液在昨日的公告中称,已在22日收到四川省发改委的处罚决定书。公告还详细介绍了处罚决定书的一些细节,例如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已正式发布公告停止并纠正,进行深入整改等情节”。

  此外,五粮液还在公告中称,接受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其“酒类销售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贵州茅台昨日也发布公告称,收到贵州省物价局的处罚决定书,茅台被罚2.47亿元。但除此之外,茅台未对此次事件做出任何其他说明。

  据了解,此次具体被罚的两家销售公司,五粮液酒类销售公司、茅台酒销售公司是五粮液和茅台控股95%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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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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