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1月27日,万隆增持本公司100,000股股票,平均价格28.45元,占总股本的0.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7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兴泰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万隆先生的通知,万隆先生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万隆先生,本公司董事长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万隆先生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11月27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期间:2014年11月27日起算不超过12个月。
五、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及比例:
2014年11月27日,万隆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100,000股股票,平均价格28.45元,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045%。
本次增持前,万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4,4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43%;兴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的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罗特克斯”)、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汇集团”)与万隆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12,303,0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267%。本次增持后,万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4,4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88%;兴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的罗特克斯、双汇集团与万隆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12,403,0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272%。
六、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七、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增持计划,万隆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 年11月27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增持人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八、其他事项:
万隆先生承诺:在增持本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万隆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万隆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