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14年以来,新乡国税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稽查手段和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地方商业银行、“两高一剩”企业检查,因地制宜安排了市本级收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映象网讯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14年以来,新乡国税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稽查手段和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地方商业银行、“两高一剩”企业检查,因地制宜安排了市本级收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全市各级国税稽查部门根据区域特点,多措并举,确保专项检查成效:
一是以风险管理型稽查思路引领选案的科学性。结合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和全市征管工作重点,与市局风险管理办公室共同建立实行案源双向推送制,不断完善新型选案模式,从而增强选案的有效性。2014年,全市选案准确率高达99%。
二是以科学规范的案件管理制度确保案件的查办质量不断提升。制定《稽查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案前分析、预案制订、查中会商、集体会审等制度,确保每一个案件置于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控制。建立案件跟踪指导制度和疑难案件集中会商制度,强化了领导班子对案件的督导和指导作用。严格执行案件60日检查时限制,科学规范的案件管理机制既有效提升了稽查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又有效规避了办案的随意性和执法风险。
三是以突出办案意识促强化案件查办力度。树立全新的工作导向,将“能办案、办成案、办大案、办铁案”作为稽查办案的目标,将“发现”和“依法处理”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作为稽查的核心业务,领导班子带头坚持原则,要求各检查科室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从提高整体处罚率入手,大幅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从而真正做到“铁面无私树权威”。2014年,全市稽查整体处罚率为5.62%,比全省平均处罚率高出1.3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了2.48倍。
四是以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为稽查手段创新的敲门砖。一方面,加强涉税信息深度利用,广泛采集行业和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积极通过第三方信息以及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等纳税信息,找准深入查证涉税违法问题的突破口;另一方面,加强电子查账软件有效应用。将日常检查中运用计算机查账软件查账的比率以及查案的成效都纳入稽查质量考核之中,逐步引导稽查人员摆脱手工“就帐查账”的老套路,不断加深稽查手段中的科技含量。2014年以来,全市稽查应用查账软件直接查补入库税收近7500余万元。
通过上述措施,全市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显著,2014年共开展专项检查359户,查结284户,初查发现有问题334户,查补税收合计8652万元,入库税收合计11988万元。(通讯员 王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