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市政债正式起步 地方债务危机不会爆发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业内人士称,十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最大意义在于推动市场认识和接受地方政府的自主信用,市场化的融资机制将有利于迫使地方政府进行审慎的债务扩张,防止债务失控。
这意味着业界期待已久的中国版市政债正式起步,被视为我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探索市场化发债的重要举措。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中明确,试点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试点地区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目前,10个试点地区尚未公布今年的发债规模。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虽然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依然是“总量控制”,不允许随意扩大,但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到地方市政债,其对经济的影响还是相当正面的。一是发债主体更加明确。目前大量平台公司的主体不明晰,并且频繁更换控制人,由政府隐性担保,实际风险巨大。二是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目前地方政府债基本等同于国家信用,利率较低城投类债券利率低3至4个百分点。三是省去了中央审批环节,在不超过总额度的前提下,随发、随还、随用,融资更为便利。
数据显示,从2007年末至2010年末,地方债从不足5万亿元上升到10.7万亿元,增长速度之快令人担心。而从2010年末至2013年中,地方债务余额则再度增长约80%至近18万亿元。也就是说,过去六年地方债务总额几乎每三年就会翻一番。
海通证券研究所高级策略分析师陈瑞明认为,目前不会爆发地方债务危机,但地方政府若不出售资产、不压缩投资的话,再过4年,负债率将达60%国际警戒线。
陈瑞明认为,目前不会爆发地方债务危机,一是9万亿存量资产可削减70%债务;二是地方政府有强大的“再融资”能力,但代价是:1、利率可能继续高企,2、高房价、地价维持至少三年,3、风险外溢到民企、国企、银行。不过,他认为债务展期要操作好,否则容易引发局部流动性问题,引起不必要的信用恐慌,相信政府有能力做好这一点。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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