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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遭误读 网购维权体系亟待健全

2014-10-31 16:18 来源:渤海早报

[摘要] 随着今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半年,这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市民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权益。新闻爆料热线:022-23601731广告合作热线:022-23601782-8045(原标题: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遭误读 网购维权体系亟待健全)

  随着今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半年,这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市民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权益。近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在网购大行其道的时代,这份有着法律保护的“后悔权”实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新消法被电商误读

  对于只需轻点几下键盘便可快捷购物的网络时代,如何保证买到货真价实的产品也成了监管漏洞区域,市民赵先生刚学会网购不久便从网上购买衣物,然而这次购物让他彻底对网购失去了信心,“很多地方都露线了,而且裁剪的也一边长一边短,根本都没办法凑合穿。”赵先生说,在申请退货之后,卖家声称属于促销产品,需要赵先生承担来回邮费,随后赵先生在家人指点下与网购平台客服进行投诉,直至如今仍未收到退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赵先生相同情况的网购人士大有人在,市民王先生从网上购买的一部电视,然而在收到东西后发现,屏幕边框严重变形,为了申诉换货的王先生只能自己支付来回邮费多达500元。

  就此情况,新区工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很多电商误读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当产品出现问题及宣传与实物不相符的情况下,把责任推卸给消费者,甚至把运费等附加费用推卸到消费者身上,不少消费者因此花钱却没买到任何东西。

  投诉无门维权困难

  记者走访调查新区20位经常网购的市民发现,20人当中均遇到过购买产品与描述不符及不满意的情况,其中超过5人退款时间达两个月,10人超过20天。“买个东西真是费心费力,现在少于100块钱的东西都能凑合着用就不进行退款,不然来回邮费都比物品价值高。”市民郑先生对于退换货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然而当问到是否与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时,多数人表示维权困难。

  “卖家显示的地点在广东,但是产品却从河南运过来的,想退货都找不到人,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全部无人接听或已停机。”遇到维权困难的市民周先生跟记者说到,调查中记者发现,电商除了人为增加退货难度,不少电商把所在地等方面信息进行了隐藏,不少网络商品经营者除了在购物网站上标注网络经营者名称和旺旺号,没有留其他任何信息,让消费者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

  网购维权体系亟待健全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三个季度,新区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关于网购投诉呈上升趋势。工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购维权确实难,除一些商家恶意刁难之外,网络购物维权还存在跨度大、地域广、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目前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均是分地区管理,“比如说在天津从网上购买来自深圳的东西,那就需要消费者先核实店铺地址是否确认在深圳,而后与深圳工商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可能会拖很长时间才能有效果。”工商局工作人员跟记者表述。

  不少网络方面专家表示,网络购物维权急需打通地域间取证困难的限制;同时,电商要做到诚信经营,提高自律行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努力,将“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予以认真落实。相关监管部门也将建立健全电商企业信息制度和电商企业诚信制度(包括披露制度和诚信黑名单),畅通第三方监督、维权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闻爆料热线:022-23601731广告合作热线:022-23601782-8045(原标题: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遭误读 网购维权体系亟待健全)
(责任编辑: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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