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第二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6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240%和299%。经审议,119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52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强调,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当前外部环境正发生较大变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宏观金融稳定大局出发,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记者 曲哲涵)
伴随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管业务新规出台,万亿债转股市场也将迎来多项变化。5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与报送等方面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事项,这也标志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实现制度上的突破。
5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与报送等方面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事项,这也标志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实现制度上的突破。
会议指出,金融系统在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贷款覆盖面稳步提升,“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保持较快增长,基础金融服务明显改善。
《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200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保、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保单批改等业务,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以及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退保和理赔业务,需对相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实名查验。
近日,银保监会连续向财险公司下发两份车险改革相关文件。分析人士认为,这些动向表明,监管部门年初透露的“2020年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渐行渐近。
为建立健全个人保险实名管理制度,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24日就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网站22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今天联合印发通知,要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银保监会4月2日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引入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机制。
中国银保监会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