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下降和经营效益提升。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等尽职免责办法,创新债转股方式,扩大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促进更多项目签约落地。二是完善政策,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允许通过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发挥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在债转股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部分商业银行和工业企业陆续开展了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虽然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逐步增加,但总体而言,项目落地率依然偏低,实施进程有待加快。”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次会议明确了进一步放松并表的资本监管要求,降低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的成本,并支持其补充资本。同时,还可以考虑对于实施债转股效果较好的商业银行,进行一定的政策优惠,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
此外,吴琦还指出,当前市场化债转股落地难,主要与实施主体单一、资金来源不足有关。在各类社会资本中,保险资金对于市场化债转股是极大利好。前期债转股项目资金以银行理财资金为主,在资管新规下发后,银行理财为债转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空间和规模有所下降。而且,随着债转股项目进入扩量提质阶段,单纯依靠银行资金也难以支撑项目需求。保险资金具有期限匹配、成本低廉的优势,可以为不良资产的跨周期处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与市场化债转股对资金期限长、成本低、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需求更好吻合。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次国常会对债转股的操作提出了新思路,不仅允许债转股资产进行市场化交易,而且允许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这意味着民间资本也可以通过购买国有企业的转股债权,获得国有企业的股权。也就意味着,这些面临暂时性经营困境、债务压力高企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在化解债务压力的同时,也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维护市场秩序,支持复工复产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会同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于日前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年末稳就业重磅举措连发。中国政府网12月24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等表述再度释放强化稳就业的政策信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决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