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主要由配租型的公租房和配售型的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网民认为,长期以来,大中城市的公租房房源情况不公开不透明,所以如果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相关监管措施必须加强,这样才能让真正需要的人群受益。
网民“大兴”认为,如果说多年前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公租房怎么建、怎么分,那么随着这项制度日臻完善,大家的关注焦点也愈发转向“分了之后怎么管”的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杜绝公共资源跑冒滴漏、为人揩油,公租房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与公平。
网民“建设工人”认为,无论是鼓励新建公租房还是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都是合理的举措。但具体到落实方面,仍需要考虑到实际环境,努力使租赁房供给与人们的租赁需求相匹配,避免出现资源错配和扭曲浪费现象。部分地区的公租房爆出空置率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因公租房位置比较偏远、配套设施不足、物业保障不力等原因,入住率不高,这就让政府为此投入的公共资源形成了浪费。
网民“一风”认为,增加公租房供给的举措,相关监管措施、人员及条例应当得到有效的评定和管理,最好是由中立机构来评估并给出建议,同时还需要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只有在得到较好监管的情况下,公租房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以及维护社会公正的功能。
另外,有效合理的监管也会防止公租房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出现设租寻租行为,避免一些地区出现超规格的公租房。只有通过制度化的监督管理,充分反映公租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改进,才能持续提高公租房的供给质量。
网民“红星在线”认为,增加公租房供给只是租购并举政策体系的一项举措,不可能单靠政府的介入,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面对目前大城市租赁性住房资源有限且统一性较差的局面,现在最重要的依然是发展健康有活力的商业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去集中房源,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来降低成本,保障高质量的服务,从而切实解决居民面临的居住问题。
2020年3月18日,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莅临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检查指导防控疫情工作,并围绕徐立毅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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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21日消息,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将规范发展公租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加大公租房发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