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三是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四是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社区养老服务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战场。通过完善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政策,进一步夯实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基于完善的居家社区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的业态内容和质量层次,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可以就近便捷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
“养老、家政等行业管理风险责任大,投资回报周期长,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低,行业经营难度要高于一般服务性行业。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既能够减轻目前经营者生产成本压力,促进相关服务高质量稳定提供。同时,也起到政策风向标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扩大市场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关博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维护市场秩序,支持复工复产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会同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于日前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年末稳就业重磅举措连发。中国政府网12月24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等表述再度释放强化稳就业的政策信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决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