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未过保质期现霉花 遭投诉质量问题频现

2013-03-04 11:39    来源:中华网食品

  这瓶青岛不清

  朱先生正准备开启第三瓶雪花啤酒时,就发现雪花啤酒酒瓶中有很多大块黑色“悬浮物”在雪花啤酒瓶瓶里漂来漂去。市民展示有悬浮物的问题啤酒。6月12日,自贡市民李先生喝啤酒时,突然发现酒杯中出现了一片黏糊糊的漂浮物,随后李先生和经销商与啤酒生产商雪花公一边喝啤酒,一边看欧洲杯,这种感觉别提有多巴适。但试想,当你看比赛正高兴、喝啤酒正尽兴的时候,突然发现酒瓶里,有很多不明“黑色悬浮物”,你会出现什么样的反映?最近,家住泸州大山坪的朱先生便亲身经历了这样的倒霉事。朱先生不但没有享受“巴适”,反而却“吐”巴适了。

  球迷郁闷:看欧洲杯看得“发吐”

  “喝啤酒,居然会喝出悬浮物,太恶心了。”朱先生说,6月9日晚,为了看欧洲杯,自己在家附近的副食店买了4瓶青岛啤酒。“球赛开始,啤酒很快下了肚。前两瓶入口后就觉得味道有些不对,但由于全神贯注看球赛,我并没有仔细看酒瓶。”

  朱先生正准备开启第三瓶啤酒时,就发现酒瓶中有很多大块黑色“悬浮物”在瓶里漂来漂去。“想起刚刚已经喝下的啤酒,再看看眼前的恶心场景,我和同事都傻眼了,随即大家都跑到厕所开始呕吐,呕吐了一阵之后,看球赛的兴致也被完全打断,太郁闷了。”

  记者调查:悬浮物长毛色泽浑浊

  “简直无语,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朱先生指着含有悬浮物的啤酒瓶对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说,“第一次遇到这种倒霉事,幸好还没喝下第三瓶。这给他和他的同事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至今吃不下饭。青岛啤酒作为中国的一线啤酒牌子,让人难以相信。”

  在现场,记者也拿起朱先生买回的青岛啤酒(麦香100),手晃动了几下酒瓶,瓶里的悬浮物便“缤纷起舞”,仔细一看,这种漂浮物如同发霉的“毛毛状物体”,而且啤酒呈现出的颜色非常浑浊。这瓶啤酒净含量500毫升,包装纸上贴有“优级”字样,瓶盖处的日期标注为2012年5月11日,保质期180天。

  青岛啤酒向消费者致歉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青岛啤酒营销中心公关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青岛啤酒对给消费者造成的精神伤害、心理阴影表示歉意,青岛啤酒公司会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也会在最近两天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至于啤酒瓶中为何会出现这种“悬浮物”,该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酒盖漏气所致。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酒瓶清洗不干净造成。不过,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同时,泸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应及时向消协反映,通过正当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朱先生反映的青岛啤酒含悬浮物一事,消协正在受理中。

  朱先生表示,先前一直喜欢喝青岛啤酒,因为这件事,对青岛啤酒的印象大打折扣。

  目前,朱先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青岛啤酒公司针对此事进行赔礼道歉,其次要给包括朱先生在内的四名消费者进行身体检查,同时还需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雷朋摄影报道

  啤酒倒出垃圾 获赔万元

  成都首例“食品质量法律援助案”胜诉

  敬酒时给朋友倒啤酒,却从酒瓶里倒出垃圾,弄得彼此都很尴尬,成都人李纯(化名)一怒之下走上维权之路。两次调解未果,他请来律师,将啤酒生产商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却被驳回。今年3月1日,《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首次将食品质量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李纯申请到法律援助,终于成功维权。昨日,维权一年的他获赔1万元。

  5月10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啤酒生产商应向李纯道歉,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向李纯支付两件啤酒价格10倍的赔偿金,以此起到警示和公益诉讼的目的。在法院调解下,啤酒生产商当庭向李纯道歉。昨日,李纯拿到了1万元赔偿金。

  昨日,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布了这起案件,并表示李纯一案是成都市首例食品质量公益诉讼案获得胜诉。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自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将食品质量诉讼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后市民遇到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问题,均可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打官司。

  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消费者买到劣质产品后,一般会因产品价格较低、维权成本过高、耽误时间和花费精力过多而放弃维权,不能让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无形中会纵容无良企业,需要以个案产生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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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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