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房子倒塌需还房贷引争议 开发商被指需担责
地震房贷风险的终结者
银行该不该承担地震中倒塌房屋的贷款风险?
有分析人士认为,“真正解决震后房贷问题的终结者,真正的风险承担者不应该是银行,
银行的经验特点也表明其没有能力管理这种巨灾风险。”
“但有一种情形例外,从社会责任角度来说,催讨灾民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也不合适。如果银行因为地震放弃对贷款的索赔,从而把这种贷款变称坏账,那也是无奈之举。”分析人士提到。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某房地产担保公司董事长告诉21世纪网,“遇到地震这样的情况,就得看银行的风控措施如何,对于个人来说,预防风险最好是购买相应保险来保障。”
保险行业人员告诉21世纪网,“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根本就不用我们在摸着石头过河,国际上的做法就是保险,如果细化就是商业保险和国家巨灾保险。如果个人资金充裕可以买商业保险,如果是农村没钱的或者资金不充裕,由国家组织巨灾保险,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就在5月7日,21世纪网从深圳保监局获悉,近期深圳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巨灾保险工作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就巨灾保险推进模式、巨灾基金成立及运行方式、巨灾产品保障范围及费率厘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率先破题。
不过,在汶川地震之后的2009年两会,就已经有保险公司高管呼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但五年过去,这一制度还尚未出台。
因为巨灾本身破坏性极大且发生比较集中,这跟一般的保险条件不一样。巨大的灾难造成的损失千亿级别,这背后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和统一规划。(21世纪网 冯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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