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财产险不保地震损失 巨灾保险欲深圳试点

2013-05-10 08:40    来源:北青网

  推进过程仍困难重重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如果仅在一个城市试点巨灾保险意义有限,因为保险业有大数法则,一个地区无法构成巨灾保险的大数。如果要真正推进巨灾保险,最终还是需要来自最高层的决策。庹国柱分析,巨灾保险体系提了这么多年却进展不大,是因为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尚需厘清的问题:“政府参与力度多大?老百姓买不买账?政府管到什么程度老百姓才愿意参与?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庹国柱认为,老百姓和政府一样,也存在没有动力购买巨灾保险的问题,既然每次大灾难之后政府都会安排得停停当当,那我还花钱买保险干什么?更何况碰上地震的概率又这么低。

  郝演苏也认为,推进巨灾保险制度难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计划经济思维下沿袭下来的救灾模式,这种以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为主的模式过去证明了有一定的优势,但容易让老百姓产生错误观念,认为自己不必为风险提前做准备。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孙昌銮

  名词解释

  巨灾保险,是指对巨灾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目前,国际上巨灾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由政府筹集资金并进行管理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财经对话

  记者:我国如要推进巨灾保险,你认为应该采取怎样的制度设计?

  郝演苏:在美国、日本和新西兰等国家,大多是由政府主导来做。像日本和新西兰等国设有类似国家巨灾中心的机构,以半强制的方式让公民参与巨灾保险。一旦地震,政府对你的帮助除了解决紧急救援的需求外,还能根据你的投保额度给予补贴。这有点类似于交强险,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可以仿照目前交强险的模式建立。

  记者:如何解决老百姓投保巨灾保险的动力问题?

  郝演苏:我之前有过一些提议,比如说如果政府担心民众不愿意交巨灾保险,可以通过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来进行,实际上还是政府掏钱。但一码归一码,关键是培养国民的意识,国民有这个责任,你需要去交,而不是在巨灾来临的时候,指望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

  记者:有人会说,我在北京交了巨灾保险,但把这个钱赔付到四川会不会不公平?

  郝演苏:在一个国家下,大家是一家人,地震少发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其他灾害。所以要把巨灾放在一个篮子里,比如说北京去年有7·21暴雨,不能单独就一个险种来做,否则会造成地方上差异的矛盾,你那边地震多发,我这边洪涝多发,他那里有雪灾,这样民众的心理也会得到一种平衡。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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