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解析事业单位养老改革遇阻:改后待遇降低
政策设计者,别当例外(民生·民声)
白天亮
●统一推进养老改革,可以节省管理成本,提高基金统筹调剂能力,为最终建立城镇统一的社保制度、解决不同人群待遇悬殊问题奠定基础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试点省份遇到重重阻力。不少事业单位人员对改革第一反应是:“怎么不改机关,只改事业单位?”
如此利益攸关的重大改革,人们不先去考察改革的细则、不去细算改革后的待遇水平,为何反倒先对改革的顺序提出疑问?
改革的顺序,关系到改革的公信力。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是全民,不分性别、不分职业、不分地域。这意味着,政策的设计者也是制度调节的目标群体。如果政策设计者率先改革,即使这项改革会导致一些人待遇降低、利益受损,只要能摆事实、讲道理,改革顺利推行的可能性依然很大。政策设计制订者也可坦坦荡荡地说“看,我们先改了,我们示范了。”反之,直接关系公众基本利益的改革,如果政策设计者始终把自身列为“例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陈述得再多,改革措施说得再好,工作做得再细致再周密,恐怕也难以取信于人,更难以让人把注意力从“一部分人为何不改”上移开。
何况,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着明显的待遇差,政策的设计制定者恰恰是居于待遇顶峰的那部分。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展显著,覆盖面扩大、待遇水平普遍提升。但是,公众对社保的不满似乎并没有减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的碎片化,人为地划分出三六九等。养老保险,城市一个样、农村一个样;城市内部,职工一个样、居民一个样;职工内部,企业职工一个样,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又一个样。现在,随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的推进,又会出现公务员一个样、事业单位员工一个样。不同制度,挂钩不同的缴费模式,采取不同的待遇计发办法。在职时要缴费的群体,退休后待遇反倒低。在职时不缴费、退休后待遇最高的群体,看样子依旧不准备缴费,继续高高在上。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退休“双轨制”多年来备受诟病。现在,大家没看到“双轨制”改革、缩小待遇差距的动静,反倒看到“三轨制”的迹象。原本被寄望“调节差距、促进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反而拉大不公,起到“逆调节”的效果。这样的改革,难免会遭到质疑。
公平公正,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的生命线。从许多国家的实践看,政府雇员与其他职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可以统一,没有必须分设的理由。现阶段,统一推进改革,不仅可以消除社会各界对政策设计制定一方的不信任,改变个别公职人员的特权理念,还可以节省管理成本,提高基金统筹调剂能力,为最终建立城镇统一的社保制度、解决不同人群待遇悬殊问题奠定基础。每一项重大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关键就看政府的决心有多大,有没有勇气向自己开刀。
养老改革勿形成新“碎片”(多棱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应坚持公平为主的原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缩小待遇差距
目前我国城镇主要的退休制度包括三部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个部分,目前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是第二个部分,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离退休费支出大约一半是财政拨款,一半是自筹。第三个部分是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财政全额拨款。
之前公布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养老金发放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