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查后重启IPO 新三板将扩大试点
再融资审核权下放成趋势
重庆商报:除了拟IPO的企业增多,我们看到,还有很多已完成上市的企业面临着再融资难的问题。从之前他们的反映来看,难点主要体现在,再融资面临审核周期较长、审核程序复杂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年是否有望得到解决?您如何回应上市企业对于“通过下放再融资审核权,以达到简化再融资程序”的呼声?
姚刚:与IPO相比,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问题有其自身特点。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此前已经有了持续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也较为了解,市场分析跟踪也较为充分,对于已上市企业的再融资审核,确实应该跟IPO的审核程序区别对待。
但现实情况是,按照《证券法》规定,目前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都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去核准,而在现行法律不变的情况下,再融资审核权无法做到完全下放,最终还是得通过证监会来核准。这里谈到的“下放”,只是说具体工作是否可以交由地方交易所去做。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其实也都知道,实际上证监会现在很多工作人员都是交易所的人员。至于接下来要怎么下放、下放到何种程度,这些问题证监会目前还在研究。逐步下放再融资审核权是将来的趋势,但中间会牵扯到很多问题。在审核这一块,并不是证监会恋权,证监会除了责任所致,真的没有别的想法。
谈股改
后续股改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重庆商报:伴随2010年年底启动股市改革,此前证监会已围绕新股发行、股票分红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接下来,证监会还将进行哪些方面的改革?重点在哪?
姚刚:股市改革的范围很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前面谈到的IPO财务核查、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等,都是其中的重点举措。但无论改革的具体举措如何,最重要的是必须要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改革理念。这不是一句光秃秃的口号,而是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
打个比方,我们是否应该接受餐饮业上市?我认为应该,除了那些涉嫌违法犯纪的企业,都应该接受其上市。但对于这些上市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必须强调信息披露。例如,餐饮企业想上市,但由于其行业性质所致,其销售额在某一时间段会出现较大波动,投资风险较大,我们就应该通过来自证监会、审核人员等的信息披露,明确将风险告诉投资者,由投资者自行判断是否投资。
当然,“信息披露”四个字说出来简单,完成的过程却较漫长。很多问题并不是某一个单独的部门就能彻底解决,需要国家统一来推动改革。证监会的态度从来都是,很多事情是否一定要证监会来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推动市场效率的提高,能不能降低市场风险。我认为,所有的改革都应该围绕这一方向去制定具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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