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新个税法实施后,税务部门将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加强对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三大意义:一是稳定财政收入。特别是在未来几年财政收入增速可能出现下滑的背景下,需要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二是完善税收结构。当前我国税收收入主要以企业部门高税负为主,而个人和家庭部门纳税比重较低;三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被称为“工薪税”,大多数中低收入阶层工薪收入成为纳税主体,因此对高收入阶层的不动产、投资所得、股权转让加强税收征管,并适当提高税率,无疑有利于缩小收入和财富差距。
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作用,此次税改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管理。
在完善税制设计方面,增设“离境清税”条款,对因移居境外注销户籍的纳税人,规定在注销户籍前先行清税;增设“反避税”条款,对个人实施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或股东将企业设立在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从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增设“查验完税凭证”条款,明确由财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股权登记时需查验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通过部门协作,加强资本性所得收入管理。
在强化征收管理方面,增强部门协作。税务机关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外汇、证券、房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料交换和共享,以有效监控高收入人群收入情况;实施“信息+信用”管理。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税法的情况纳入信息信用系统,并相应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措施,提升纳税遵从度。重点加大对财产性所得的监管。
在2019年的第一天,新个税法如期全面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为纳税人派发新年减税礼包。伴随新的一年的到来,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将拉开序幕。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针对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求落细落实新个税过渡期政策,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给广大纳税人吃下“定心丸”。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针对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求落细落实新个税过渡期政策,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给广大纳税人吃下“定心丸”。
新个税法虽然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但部分减税红利却从今年10月1日开始。10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个税将面临的这些变化,关系每个人的钱包。
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作用,此次税改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