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通知称,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政策。特别是今年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允许单价500万元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限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要加强政策效应跟踪分析,及时查找和改进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扎实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通知称,要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稳妥开展信息系统搭建,密切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迅速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确保落实新税法的各项资源配置及时到位,各项配套措施有效落地,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通知强调,坚持稳字当头。特别是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已负责征收社保费的税务机关,务必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务必做到不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务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进行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简政减税降负各项工作,税务总局近期将围绕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征管、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开展督导督查。同时,税务总局还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联合督查,严格督促社保费征收政策保持稳定、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有序的要求落到实处。
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428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82亿元。
29日,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428亿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82亿元。
4月1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播出的“税务讲堂·你来问我来答”节目中,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详解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有关热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今天联合印发通知,要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在31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很多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有效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有效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2019年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了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收收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情况。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