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项目业主确定、增量和存量范围、增量配电网规划等多个争议点进行厘清,并表示将加强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指导督促,对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经过三年多的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全面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作为最大亮点的增量配网改革,陆续有三批试点落地,项目达320个。据了解,当前各地在组织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在目前已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试点向县域延伸。
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8年10月的督导调研发现: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改革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上认识不到位,与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试点项目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
国家电网公司发展部副主任赵洪磊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增量配电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社会各方对增量配电改革诉求多元、配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园区项目落地未达预期,在界定存量和增量配电网、合理划分配电区域方面,各方认识还不完全一致等。
对于增量配电网规划统筹协调的问题,《通知》明确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需纳入省级相关电网规划,实现增量配电网与公用电网互联互通和优化布局,避免无序发展和重复建设。还应与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综合能源等方面的发展相协调,允许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分布式电源以适当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但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赵洪磊建议,未来增量配电项目开展要加强前期论证,对试点项目市场前景进行客观判断,对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预期,结合自身优势投资。下一步电网将加快公共电网建设,公平优质高效提供并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主体参与试点项目。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袁达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下降6.8%,3月份,发电量同比下降4.6%。据电网公司调度数据,4月1日至15日,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2%,实现了正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分批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资金56亿元,预计将吸纳约30万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业增收。
在昨日召开的发改委3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刘世虎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抓紧准备专项债券项目,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3月17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副司长李慧表示,下一步,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注重长短结合、精准施策,顺势而为,充分释放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自即日起减免部分涉企征信服务收费,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64亿元。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7个,总投资13292亿元,其中审批116个,核准41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能源、高技术和水利等领域。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今年物价走势对明年翘尾因素的影响,加之春节效应,明年初CPI涨幅可能会较高。
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PMI数据时隔6个月后重回扩张区间,这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信号。
12月5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将在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为长三角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