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确定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会议决定,一是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二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这是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为企业降费的具体落实。总的来看,将实现‘双调低’。一是调低费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从20%降至16%,实现制度建立20余年来最大降幅,二是调低费基,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全口径工资,使法定费基降低,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也有利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常会相关部署,将确保在5月1日社保新规实施后,企业社保、失业与工伤保险实际缴费额有所下降,为企业减负做出实质性贡献。
据专家测算,2017年社保缴费3.4万亿左右,2018年预计增长至4万亿左右,社保费率从20%降至16%的话,大致是减少1/5,也就是减负8000亿元左右。
“一方面,进一步调降社保缴费基数,更大幅度地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另一方面,决定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一年,可以减轻企业相应缴费压力,节省企业用工成本。这些举措的落实,预计将给企业带来8000亿元左右用工成本的下降,对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利好,将有助于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进而为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刘兴国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制造业和流通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积极有序复工复产的措施;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努力稳定供应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强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