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指明方向,并作出规划设计。全会明确,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正在加紧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法,并酝酿再缩减清单长度,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重点扩大金融、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对外开放。另外,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等关键领域也会有新突破,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级别、规则试点。
落实开放承诺 各项配套制度接连出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
6月30日,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如期而至,同时公布的还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交通、基建、文化以及增值电信等领域均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上述“两清单”“一目录”已经于7月30日实施,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时至年末,记者获悉,目前清单和目录中的各项开放承诺将加紧落地,地方正在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开放举措。
11月13日,上海公布关于加快虹桥商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开放枢纽的实施方案,探索重点领域开放的先行先试。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北京也于近日发布营商环境3.0版改革方案,将其作为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外资企业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河北则提出,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步伐,经过3至5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
另外,作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已经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正式出台,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该法律如期执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同时,也在对现有的外资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统筹推进“废改立”的相关工作,保障外商投资法的顺利实施。
日前,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为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提出了更为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
随后,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近三年来国务院出台的第四份关于利用外资方面的文件。《意见》对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作出具体安排,还对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做了部署,对我国落实开放承诺进一步提供保障。
更多举措可期 制度平台建设加码
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我国宣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分析指出,我国在释放进一步扩大开放信号的同时,还在举措路径上作出了安排。从内部来看,以加速改革开放制度创新和法律完善,推进要素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从外部来看,RCEP、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等区域合作也在加紧突破,在更大范围打造开放共赢的贸易投资环境。
在开放制度安排上,更多核心领域关键环节将有所突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记者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在相关多双边机制下,我国正在广泛开展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和合作交流,目的就是要在更宽范围、更高层次上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中国还将在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级别、规则试点,为今后中国政府采购规则与级别衔接探索经验。”该负责人说。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进一步缩短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调研。11月16日,商务部部长钟山在署名文章中指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现在更加注重开放市场。“继续放宽外资准入,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重点扩大金融、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对外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钟山透露。
另外,开放平台建设也将加码。前述《意见》指出,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记者还了解到,商务部正在抓紧推进第三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在第一、二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的基础上,抓紧推进第三批示范区培育工作,计划近期确定约6家示范区。
持续推进改革 开放红利加速释放
分析认为,随着利好政策集中赶来,我国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正在加速构筑,开放红利也将全面释放。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胡必亮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正在实施一系列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改革、促进开放的政策措施,继续对推进经济全球化做出自己的贡献。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且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中产阶级人口世界最多、制造业和货物贸易规模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是巨大的市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随着一系列政策落地,将有更多的优质外资、产品、技术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服务中国市场。在丰富供给的同时,还将带来溢出效应,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本土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从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作为新型开放大国,中国以深化自身改革开放为重要基础,进一步将本国的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发展相融合。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将同世界形成更加良性的互动,带来更加进步繁荣的中国和世界。
“进入发展新阶段,我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转型发展中的问题更需要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解决。”迟福林指出,加强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关键是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从实践看,靠政府扶持和政府补贴发展起来的产业难以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就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家精神,在此基础上形成开放创新的新格局。”迟福林说。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同日,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来我国开放加码信号密集释放,从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到接连批复设立内陆开发开放试验区;从放宽市场准入,到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从推动国际联合抗疫,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多部门落地多项针对性举措,如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等,湖北、山东、湖南等地也通过召开专门的恳谈会、引入政策性担保等方式,进一步解决小微民企融资难题。
在有效控制疫情稳定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对外开放保持“加速度”。《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赶制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力争比往年更早推出。权威专家表示,新版负面清单提早至5月公布的可能性较大,医疗、养老、金融等服务业准入将迎更大突破。
25日,海关总署党委出台六项措施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海关总署表示,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五大A股上市险企保费数据已经出齐。数据显示,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五险企合计揽获2.4万亿元保费,同比增长9.35%。
这是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来的首次年度动态调整,此次调整共列入事项131项,比上一版本减少了20项,缩减比例达到13%。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
政策利好下,知识产权融资正在加速推进。广西、江苏、青海、湖南、黑龙江、江西、福建等地方近期密集召开银企对接活动,为地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平台,并达成了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项目。
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融合”)顶层设计方案正式出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5个部门将推出30项举措促进两业融合,消费品工业、汽车制造、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迎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