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保障房频变公务员福利房 双轨分配日趋固化

2013-06-27 08:4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针对此次福利房事件,深圳海关也能找到合法性依据。

  广东省2012年出台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显示,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或与拥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单位合作建设公租房。这一规定也为广东各地公务员“福利房”提供了合法性支撑。

  厦门虽然于2012年9月取消了公务员申请保障房单列的措施,但市建设局对在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期间在公务员系统内申请的人员,采取了一个“过渡方案”。根据这个“过渡方案”,公务员轮候保障房仍然优先。

  邹晓云称,政府部门权力太大,可以调动一切行政、资本、土地资源,建造福利房、保障房,或制造政策倾斜于公务员本身,这是公权力对公共资源的挪用与侵占。

  如何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是要建立严格、公开的财政制度,对预算实行严格管控。”邹晓云认为,应该从源头上对政府支出进行管控,防止土地、资本被投入到新一轮福利房建设。更重要的,是应当逐步推动公务员住房走向市场。“公务员住房不应该由单位解决,而应该走市场化道路。公务员买房,能买就买,由市场决定,不应该搞特殊。”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理事长顾云昌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将公务员变相“福利分房”逐渐剥离。如进行与住房相关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给他们提供一定数额的住房补贴。“公务员群体里也有很多是中低收入者,买房存在困难。”顾云昌也认为,应该让公务员住房走向市场,逐渐减少甚至杜绝变相“福利分房”。

  (张晓玲;陈祥华)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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