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经济26条税收举措出炉
税总:正研究实质性减税、小微初创企业普惠免税
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6条支持民营和服务民营经济的税收举措,其中明确提出要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并提到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等。
通知从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等五个方面提出共26条具体举措。
其中,在减税降负方面,通知明确,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通知称,税务总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各级税务机关在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要确保缴费方式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体现减费要求的社保费收入预算,严格按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负责征收。
通知中还提到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通知明确,税务总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统筹提出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建议;要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期,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优惠政策,未来还将进一步出台有利于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激活市场活力。在她看来,要实现预期的政策调整目标,目前最为重要的是如何落实,一方面税务机关通过简便征管程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收宣传及督导,以全面贯彻减税降费政策能够落地。另一方面,企业增强对市场的信心,对政策的信心,通过加强税务培训、管理及规划,准确把握政策的导向,精准落实减税政策,将减税红利落地,以解决企业的现实困难。(记者 孙韶华)
从引导金融机构更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鼓励民企参与重点领域混改,到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近日,支持民企发展的利好政策接踵而至。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发起设立。此外,明确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
记者16日从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截至12月底,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8900多亿元,已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00多亿元。
2020年开年,我国北方迎来了大范围降雪,银装素裹,而在南国福建,依然绿树郁葱,温暖如春。走近福州、泉州等地民营企业,但见工厂车间机器轰鸣、项目工地热火朝天,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近年来,邮储银行漯河市分行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分行和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零售银行战略定位,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着力化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近年来,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号召,高度重视票据贴现业务发展,在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多措并举助力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着眼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去年11月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各部委密集发声,地方加快出台支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