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2019年的步子越来越近。新一年开始,你的工资该如何扣税?做代购和微商将面临哪些变化?喜欢海淘的你需要了解啥政策?
诸如此类与你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将在2019年迎来大变化,新年开始,一批惠民政策即将落地。
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工资收入将享个税专项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中国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实施。
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首部电商法实施,代购微商需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方面,对电子商务发展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根据《电商法》,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调整
2019年1月1日起,中国将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电子证照迎“一网通办”,6项国家标准将实施
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6项国家标准。
该系列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包括: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6项标准的施行,将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
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按照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目前我国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数量成倍增加,并已高达数千万笔以上。昨天(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发布了年度汇算退税办理“五提醒”,提示个人要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申报或不实申报,以免因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理。
近日,我国个人所得税首次年度汇算正式启动,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带你了解年度汇算相关问题。
聚焦于“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等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已满一周年,减税效果明显。最新《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19年1至10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均减税1786元,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消费能力。
在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一周年之际,《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采访获悉,新个税实施的红利正加速释放,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负担的工薪阶层减负感受最为明显。
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我国实施新个税法后的首次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将至,日前相关政策密集落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眼下正在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和更新,在操作中该注意些什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释疑。如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情况都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今天距离2020年还剩下20天,有一件事关你我钱包的大事儿需要办理。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提醒广大纳税人,根据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推出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大家切实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
近日,根据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