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近日央行向部分银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对外发布。
《办法》重点涉及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将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之间征信业务活动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表示,从源头出发,出台统一的信息保护办法,将成为金融行业治理整顿的重要一环,影响深远。政策落地后,将首先推动大数据服务商洗牌,扶优限劣,继而全面提升数据获取和使用门槛,驱动消费金融机构等数据使用者优胜劣汰。
业内指出,金融领域个人信息具有特殊性,与其他个人信息相比,其与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等高度相关,一旦泄露对受害者的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很大威胁。因此,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等日前撰文指出,中国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自2007年开始,央行陆续通过《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文件,逐步确立了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利用原则等要求。2016年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特别提到了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不过,中国当前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缺乏专门性立法,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追究机制也尚不健全。
薛洪言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个人金融信息获取及保护层面缺乏明确监管要求,为中下游的不少乱象提供了土壤,其中既涉及数据采集和交易过程中的隐私保护乱象,也包括数据应用阶段的骚扰式营销甚至暴力催收等。此外,数据获取与使用的低门槛,也大幅降低了金融领域无证经营门槛,大量不具备基本从业素质、缺乏风险意识的机构无序竞争,给行业的治理整顿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难度。
今年以来,关于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立法保护的监管信号密集释放。4月,央行将《办法》的制定列入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6月14日,央行副行长朱鹤新表示,要研究推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明确各方的权益义务,使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取得实效。9月25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指出,央行将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严防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篡改和滥用,平衡好金融服务便捷和安全的关系。
“这是一款真正抓住我们客户需求的好产品!”2019年7月,阳光人寿推出了阳光首款无需体检、智能定价的定期寿险——“阳光i保定期寿险”。上线当日,便吸引了众多客户的目光,已有客户成功购买。
“此次培训采取的是线上报名、学习、考试,每个员工需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通过后视为合格。”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监管部门关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行员工信息安全意识,邮储银行驻马店市分行以线上形式组织开展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培训工作。
《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200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保、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保单批改等业务,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以及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退保和理赔业务,需对相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实名查验。
为建立健全个人保险实名管理制度,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24日就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事关3亿人、涉及超7000亿存量资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目前大方向已经确定: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机制来减少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央行微信号消息,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央行征信中心面向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10类农村、民营和小微金融机构,免收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光大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支持;第一时间为在鄂及赴鄂医护人员、武汉个贷客户提供不催收催缴等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支持普惠金融政策出台多项举措,携手困难企业共克时艰。
爱心奉献,互助共享。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辖区爱心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尽自己所能协调各方资源,全力以赴支援防疫物资,慰问辖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彰显了社会责任和担当。
轻轻推门而入,只见空荡荡的教室里,年级历史课任课教师杨军医正独自站在三尺讲台上,台下只有中国移动“和直播”的镜头静静伫立在那里,一如他的学生,正在认真聆听老师的讲解,那挥舞的手势、温暖的眼神,那细致的讲解、生动的描述,正通过移动网络传播开来,呈现在散布于这座城市不同角落的每一位学生面前……
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个人信贷业务,工行河南省分行在个人信贷业务部、金融科技部及郑州分行的共同努力下,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实现不动产政银直连项目现房抵押功能的投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