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资委对央企投资和经营风险防控的力度也在加码。《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和责任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国资委着重聚焦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体系,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14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优化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监督评价体系等方面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明确央企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
值得注意是,央企重大投资和决策的风险防控力度将加强。《实施意见》要求,央企要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含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作为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必备支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的决策事项不得组织实施。
为实现内控体系有效执行,《实施意见》明确要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管控,切实提高企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与此同时,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纵因素。
严肃追究、坚决追责也是文件的一大亮点。记者了解到,在监督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要求强化监督警示震慑作用。对中央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和合规管理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集团的管控责任。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上述文件将内控、风险、合规有机结合,是国家对央企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值得一提的是,文件首次明确在重大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决策必备材料,这对企业风险防控是非常具体和实质性的要求,必将促进央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国资委将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引导中央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做好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与中央企业共同努力、共克时艰,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国资委4月14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就加强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研究制定文件,组织中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行为。
在近日国资委召开的部分重点行业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国资委将进一步对中央企业分行业分企业精准施策,给予更多政策支持,积极协调解决中央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复工复产。
30个“应当”、11个“不得”、1个“严禁”,在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面, 国务院国资委对原有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给中央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划定了“红线”。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24至25日在京举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定调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方向。他指出,明年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出台实施,要以落实方案为契机推动国企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
记者3日在“2019中国企业海外形象高峰论坛”上获悉,目前,我国中央企业境外单位已有1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7.98万亿元,成为国家经济、外交、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
郝鹏表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监管定位和理念上,要从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者转向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者。
记者17日从国资委获悉,11月14日、15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主持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座谈会、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座谈会,研究分析中央企业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工作建议,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并为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做好相关准备。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科创板上市实施混改;股东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现场,由97家央企、将近210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豪华采购团开买。“从合作范围看,‘朋友圈’越来越大、合作伙伴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