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过度包装、加强跨境电商监管、维护商家经营自主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第四次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四审稿的多处修改内容回应了网购消费者的关切。
看点一:电商经营者应履行环保义务减少包装污染
在网店购买化妆品,收到的是笔记本电脑大小的纸箱,拿出填充物,取出的物品却只有掌心大小。
过度包装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对此,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
9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新国标从“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三方面对原有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赵国君说,卖家、平台要从源头减少过度包装,履行环保义务,实现快递绿色化。
看点二: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督管理
网购了进口奶粉、零食却查不到相应企业,网购平台也无法提供进口食品应具备的全部检验检疫等资料。一些消费者担心,买到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怎么办?
对此,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近年来,涉及跨境电商的投诉举报呈直线上升态势。投诉举报涉及的商品类别,总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奶粉(含牛奶)、食品(除奶粉外)、尿不湿、保健品和化妆品。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银兴说,草案增加的规定,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也将为跨境电商进一步增长提供保障。
看点三:卖家侵权,平台由“连带责任”改为“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因网购的水杯突然破裂而受伤,或是通过网络平台预约了美容却面容意外受损,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该如何划分责任?
草案四审稿中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对平台内经营者尽到审核义务,或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平台承担的责任由草案三审稿规定的“连带责任”改为“相应的补充责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介绍草案修改情况时说,一些社会公众、电商平台企业和法院的同志提出,草案三审稿关于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给平台经营者施加的责任过重,建议将“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与现行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相一致,因此四审稿草案做了相应修改。
看点四:完善商品服务交付规定
网购杀毒软件、各种电脑应用程序以及一些在网上传输、可以下载的音频、视频,有时由于技术、网络、计算机系统等原因,买家收到此类电子信息产品的时间并不必然与卖家发出的时间一致,由此引发纠纷。
对此,草案四审稿在“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以生成的电子或者实物凭证中所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后增加规定: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快递员送货上门,买家不在家,快递员找了别人代收,买家却并不知情。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将商品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快件放入快递柜,就应该兑现“快递送到家”的承诺。
看点五:对损害商家经营自主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双11”“618”等大促期间,某大型电商平台要求平台内商家必须退出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否则就要停止结款,更有甚者直接关闭部分商家的旗舰店,逼迫其“二选一”。
针对这种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草案三审稿已经做出了处罚规定。草案四审稿将罚款数额由“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分别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骞芳莉指出,电商平台为了扩大规模,遏制竞争对手,对待其平台内的商家提出“二选一”的要求,并以搜索降权、取消资源位等手段,胁迫平台上的商家不得在其他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这种做法使商家苦不堪言,损害了商家经营的自主权,也损害了中国电子商务的整体形象。”(参与采写:曹雪盟)
电商法下月即将二审。对滥用证券高频交易技术的行为,电商法该如何规制?
3月9日上午,全国两会为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专场记者会,邀请张茅局长就“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及未来走向接受媒体提问。“积极推进”说,并非张茅局长回应舆论“虚以委蛇”,实乃工商总局在部委中影响力与号召力皆十分有限。
历经今年6月初审和为期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距离修改后的新个税法亮相又近了一步。戳图了解>>
【完整民法典草案拟2020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据悉,草案初审时,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草案各分编分拆几个单元分别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在拟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时,将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2020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关于个税起征点,记者发现,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7月25日提请二审,子女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后长时间不探望,或将通报到所在单位。而虐待、殴打、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将被计入被处罚人个人信用档案。
【环球网综合报道】日本《朝日新闻》7月19日报道称,2018年版日本《防卫白皮书》的草案现已出炉。报道称,2018年《防卫白皮书》草案明确表示,朝鲜强行实施核试验、相继发射弹道导弹等 “军事行动”对于日方来说,是“前所未有的、重大且紧迫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下称“监察法草案”)近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监察委主任王常松指出,监察法草案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
“双节”将至,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就《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经营者若出现5种行为,相关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草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草案特别增加了“修复生态环境”这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不像过去只靠赔偿了事。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决定将这个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张德江]: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突发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可以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全额退还票款。这两类包括,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重量、体积、长度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物品。
今后,在郑州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存入施工企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等。《草案》提出,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存入施工企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