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资委对央企投资和经营违规责任追究的力度也在加码。记者日前获悉,在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国资委在聚焦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上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建立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资委正在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及违规责任追究,组织和督促企业展开核查追责,并对违规央企集团负责人违规经营投资事项追责问责。
据了解,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提出,针对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形成分级分层追责和责任机制,同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目前该政策已经实施超过半年时间。
“特别是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负责而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8年,国资委全年共组织和督促中央企业展开核查追责42件,直接组织或督促企业开展违规责任追究570人次,挽回或减少损失及损失风险54.5亿元,并开展央企对赌模式投资并购专项核查,对多家央企集团负责人违规经营投资事项追责问责。
建立违规责任追究制度还包括海外风险防控。记者获悉,下一步,国资委将推动央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对照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以及双边或多边条约、国际经贸规则等要求,对各类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及时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防范化解国际化经营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22个省区市制定细化方案
“去年以来,北京、江苏、山东等22个省区市国资委纷纷制定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山西省为例,省国资委今年出台的《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建立分级分层追责,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界定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分级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分别对企业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形成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并同时强调,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北海市国资委制定的《北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违规经营投资造成企业单笔资产损失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则被认定为重大资产损失,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7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7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地方将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一位国资内部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坦言,地方国资一直都是国企改革主力军,改革的力度也很大。下一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产权流转是否程序规范和定价合理、是否进行市场化评估和透明操作等将成为监管重点,特别要防止出现国资贱卖、暗箱操作等现象。另外,还要防止股权激励成为少数人化公为私的工具。
守住“底线”需要组合拳
在多位专家看来,如何守住“底线”,成为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本轮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将推动形成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全覆盖,强化监督和境内外国资重大损失追责,下一步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将继续加大,但守住底线关键需要建立“组合拳”,应该在全面提高监督效能的同时健全监管体系。
近两年来,以混合所有制为主导的国企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但国资流失案件的发生也频频敲响警钟。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从以前的审计情况来看,国资流失的高发期,恰恰是在国有资产重组、上市等期间,特别是企业进行并购、采购等重大项目和决策时,其背后容易暗藏腐败等风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大量涉及国有资产重组、退出和调整等,而产权流动机制不健全、不透明和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让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出现“灰色地带”。
随着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对企业领导人员缺乏制约等问题。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出,要牢牢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将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引导中央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做好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与中央企业共同努力、共克时艰,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国资委4月14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就加强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研究制定文件,组织中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行为。
在近日国资委召开的部分重点行业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国资委将进一步对中央企业分行业分企业精准施策,给予更多政策支持,积极协调解决中央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复工复产。
30个“应当”、11个“不得”、1个“严禁”,在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面, 国务院国资委对原有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给中央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划定了“红线”。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24至25日在京举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定调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方向。他指出,明年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出台实施,要以落实方案为契机推动国企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
记者3日在“2019中国企业海外形象高峰论坛”上获悉,目前,我国中央企业境外单位已有1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7.98万亿元,成为国家经济、外交、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
郝鹏表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监管定位和理念上,要从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者转向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者。
记者17日从国资委获悉,11月14日、15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主持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座谈会、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座谈会,研究分析中央企业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宏观经济及重点行业专家工作建议,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并为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做好相关准备。
记者获悉,在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和责任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国资委着重聚焦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体系,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科创板上市实施混改;股东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