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商贸零售板块在中信一级行业中,涨幅居前。板块内新华锦、东方创业等个股涨停,此外,南纺股份、浙江东方、萃华珠宝等个股涨幅也较为显著。
机构人士表示,从今年前两个月情况来看,国内消费市场表现较为平稳。2月消费者信心指数比1月提高2.3个百分点,未来国内消费需求有望进一步增长。商贸零售板块迎来布局节点。
社零增速企稳
2019年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简称“社零总额”)66064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与上年12月份持平,社零增速已进入稳步上升区间,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
数据进一步显示,2019年1-2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3983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901亿元,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5%,环比小幅下滑。山西证券商贸零售行业分析师谷茜表示,从投资、消费的数据来看,当前国内需求面有所改善,但传导至终端零售尚需时日,预计2019年二季度消费数据企稳,下半年开始将温和回升。
“从二季度起,较低的基数以及促进消费政策逐步落实,有望推动零售增速逐步改善。”华金证券行业分析师王冯分析称。
从行业总体趋势看,国信证券行业分析师王念春表示,“对2019年消费市场整体持谨慎乐观的观点。”一方面外部干扰因素有望减弱;另一方面,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多部门政策将为民企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这些因素带来的消费增量有望逐步体现。
关注高弹性龙头股
消费数据企稳回升,市场预期向好的当下,前期涨幅并不显著的商贸零售板块,有哪些机会值得关注?
谷茜表示,建议逢低布局关注三条主线:第一,具有抗周期性的、受益必选消费稳健增长态势,供应链提效带来业绩稳定增长的超市板块;第二,数字化赋能,保持逆势外延扩张速度的低估值优质线下商业龙头;第三,消费分级背景下,二三线城市品质消费和大众消费仍然存在一定增量空间,有能力通过消化这部分增量持续提升行业集中度的线上线下龙头企业。
“短期关注高速增长、弹性较大的细分龙头估值修复。”王念春表示,前期由于市场宽信用预期上升而使得市场投资标的偏好发生较大改变,但站在当前时点,前期涨幅不大、具备长线竞争力的公司有望在消费企稳以及业绩公布密集期获得补涨。此外,政策层面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逐步兑现,对终端消费复苏将带来积极影响。中长期看,行业集中度提升仍然是商贸零售的主旋律,从整合集中提速的角度推荐高速展店、竞争优势明显的细分行业龙头。
民生证券表示,伴随消费观念的升级和女性消费力的持续提升,化妆品行业迎来广阔成长空间;同时,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消费市场消费需求有望进一步扩大和升级,渠道下沉或将为零售企业带来更大发展空间,建议关注三四线城市渠道布局占据优势的黄金珠宝行业的领跑者。(记者 牛仲逸)
郑州银行主动作为,联动异地分行发起由各分行行长上阵“带言”当地美景、美食、特产特色的系列活动,全域共谋,同心同力,为拉动当地消费升级,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摇旗呐喊!
按每人500元购物消费券发放,共3097人,150多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品消费,凭券到辖区商超消费购物。发放群体为低保、低收入、特困、两案人员、特殊群体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人员、享受40% 救济共九类人员。
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切实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0〕20号)精神,向辖区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六类救助对象每人发放500元红利性消费券。
近期,农业银行信用卡多措并举,强化消费金融支撑,推出“浓情相伴”、“复工者联盟”、“农行美食节”、“暖到家”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同时开展行业扶持,搭平台、作补贴、促销量,为各行各业减费让利,助力社会消费全面提振。
记者了解到,这些活动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推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并给出真金白银的让利补贴。专家表示,各地集中打折补贴将发挥乘数效应,助力消费回补加速。
2019年以来,中信银行新乡分行秉承“信守温度”的服务理念,持续开展“用心服务 从我做起”服务提升活动,对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消保服务“一把手”责任制,严格细化过程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记者9日从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市场人气逐步集聚,消费市场稳步回升。目前已有七个省20多个地市组织发放了多种形式的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
在近期央地多项促消费政策支持下,万亿消费金融市场再升温。截至4月7日,今年已有四家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债等方式融资近200亿元,获批数量及额度远超去年同期。
2020年4月3日早上,山东客户吴先生将一面红底金字,上书“事故无情,平安有爱”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平安产险宜阳支公司,以表达对平安查勘员邢博航老师理赔服务由衷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按照吴先生的话说,恪尽职守是邢博航最真实的写照。
目前,我国在预付式消费管理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所规定,但比较原则;《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规章的法律层级较低,覆盖范围有限,惩处力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