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业务开放进程加快。记者近日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获悉,截至2019年3月底,获得批准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共129家。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主要集中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其中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信息服务、国内呼叫中心是外资电信企业业务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电信增值业务是在基础电信网络之上,通过增加设备或软件所提供的电信附加业务,是在基础电信业务之上衍生出的高附加值电信业务。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显示,增值电信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
“当前增值电信业务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领域之一,也存在巨大的社会需求。过去电信业务只是人们的交流手段,而如今在‘互联网+’的带动下,增值电信业务也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领域,由交流手段变成产业,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卢进勇表示,“互联网+”释放了庞大的发展空间,面向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网络教育、网络医疗,面向产业的工业互联网等均和增值电信关系密切。
目前我国电信业开放取得多项实质性进展。
卢进勇表示,目前多项利好政策陆续释放,下一步应做好政策和相关细则的落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拓展至更大范围。
近来我国开放加码信号密集释放,从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到接连批复设立内陆开发开放试验区;从放宽市场准入,到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从推动国际联合抗疫,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4月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改革开放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布置当前和今年稳外资工作。
12日,记者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自贸区港司副司长袁园透露,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加大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8日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8日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19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条例文本将于近期公布。
5日,记者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商务部正在抓紧推进外商投资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确保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
近期,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完成修订,正在按照程序报批。外商投资法也将于2020年开始实施,相关配套法规正在加紧制定。呼之欲出的新举措叠加此前已出台的一系列开放举措,新一轮开放红利将迎来全面、深度的释放。
9月24日,记者从2019世界制造业大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会期间制造业领域外企签约项目达89个、投资额391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项目40个、投资额118亿元;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5个,投资额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