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12月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就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全球排名大幅跃升。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即使与参评城市相比,我国其他城市的营商环境也有不小差距。必须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面工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促进更多新企业开办和发展壮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正表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以改革为抓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摸清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摸准市场主体办事的“堵点”和“痛点”,在持续解决问题中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让市场主体有更大获得感。
韩正强调,要高质量开展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提升改革工作成效。要把握好全覆盖这个基本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改革目标,增加改革透明度,倒逼改革深化。要把握好“进四扇门”的办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从实际出发,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改革。要把握好实行告知承诺这个关键,完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厘清政府和企业各自责任,实行依法告知和依法承诺。要把握好事中事后监管这个底线要求,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好“黑名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王勇、肖捷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自贸试验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和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专题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和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部署对安全生产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决定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促进有效投资加强风险防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前财政部长保尔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部署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