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9〕8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分别发布关于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通知明确,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进入交易所参与以下品种的交易: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现券的竞价交易,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与交易;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品种的交易。
相关通知显示,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直接参与债券交易:一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净资产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债券交易较为活跃;二是具有丰富的债券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的交易团队;三是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债券交易的开展;四是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债券交易结算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五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交易所可以调整债券交易参与人的条件。
此外,相关通知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直接办理债券交易的结算业务。具体条件有: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末净资产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满足中国结算的风险评价要求;具有丰富的债券交易结算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结算团队;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结算业务的开展;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债券交易结算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符合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中国结算可以调整结算参与人的条件。
相关通知显示,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和结算参与人的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并自行办理债券交易结算;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但未成为结算参与人的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并委托经中国结算认可的结算参与人进行结算;不具有债券交易参与人资格和结算参与人资格的银行,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参与债券交易,并通过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模式进行结算。
12月3日晚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称“邮储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显示,该行已完成A股IPO缴款工作,网下缴款认购金额共约70.7亿元,占网下发行总规模高达99.5%,此缴款率创今年以来A股市场化询价发行项目新高。
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货市场交投最活跃的8月黄金期价24日比前一交易日上涨18.1美元,收于每盎司1418.2美元,涨幅为1.29%。
随着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成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正全面强化。
近期,从泰国、印尼到日本等,沪深交易所频频“出海”,积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与海外市场投融资渠道的互联互通。种种迹象显示,为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正在进入全新的时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1日正式亮相。对于市场各方关注度较高的“T+0”和“降门槛”两大问题,上交所作出了回应。
据证监会官方网站消息,官网发布证监会发言人答记者问。当记者问到”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需要履行什么样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
11月29日,中国银行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在郑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海外业务总监孙煜、河南省分行何方恩行长、郭林副行长,郑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出席签约仪式。
11月13日,兴业银行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双方就开展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创新产品合作、共享全球不同市场间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推进兴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5日上午在上海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